禾口这一理论的论述,是和下一个权/爱理论混在一起的。外加还有一推论B1不做moral judgement(即amoral judgement) 。因为是derivative,这里不当讨论重点。但在part III,谈到概念混淆时,会提到。
从N多类似贴子里copy的一个禾口原话:
“既然安全感是源于保障利益,那么推论就是安全感本质山指向保障生命安全。至于什么是真正的生命利益,由不同的价值观决定。”[看出来连环套和偷换概念没?]
理论简述:
安全感,不仅是指“生命的保障”,还是“生命利益”的保障[差俩字,意思上课差老鼻子。]。要保证的那个“生命利益”,是由价值观决定。[不同人,有不同的价值观,要保护的“利益”自然不同,so far so good]价值观可以用爱和权来区分 [耐心,细节等下个理论]
疑义/异议:
她的价值观,和一般大众的理解不一致(具体的,自己google吧)。至于权和爱都是什么意思?概念正在developing。不清楚。知道的,可以加一下。
这一理论本身,展开笔墨不多。所以不太清楚,在具体事件上,价值观的决定作用是怎么样实现的。如果你运气好,也许可以用爱和权,解释人和其行事?比如,看成,吴,小龙女事件上,能否又怎样用权和爱,来区分三人?再比如,那个劳工要离婚的,是劳工追求爱,他会离开还是留下?还是劳工追求权会留下/离开?如果是安比例,又是怎么样的爱/权比例?
加一个小坑:禾口说“中年危机产生的种种行动目标就是要解决的是安全感的问题”。这句话,怎么看?这里的安全感,是指生命安全?还是生命利益的安全?因为禾口还说,“中年危机就是看到了自己在走向和生命安全相反的死亡产生的危机”,可我们能改变终将面对死亡的现实吗?显然不能。所以,千万,大家要知道,这时候,她谈“安全感”,已经完全是指“生命利益”的保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