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完the Lincoln Conspriacy这本书,匆匆写几句:
1. 这是一本historical fiction -- 发现比起历史教科书来说,优点是历史讲得生动有趣,可读性强。
2. 本以为我们所在的当代美国是多么的分裂。读了明白了南北战争前夕的美国有过之无不及。战争前夕,居然还有南方的众议员当众把北方的参议员当众打得昏迷—the caning of Sumner。这样hopeless的政治分裂,都可以被治愈。莫名得到安慰。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ning_of_Charles_Sumner
3, 100多年前的总统竞选中 ,林肯是黑马获胜。
当代近20年的总统竞选, 从08,到今天的老川, 都是黑马胜出。 这是美国的政治土壤。
林肯出身寒微, 从开国时代的Alexander Hamilton, 到近代的Bill Clinton, 都是从出身寒微, 一步步到政坛金字塔顶端。
4. 当时林肯是最有争议的政治人物, 多少人恨不得生啖其肉, 有过数次暗杀行动。
一百多年后回头看觉得对错很清晰, 可身在其中的时候荆棘丛生,迷雾遍布。 咱们就比100多年前的人们更不同或更高明到哪里去了? 未必。 100多年前,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的政治领袖,都深信自己的moral conviction, 都认为对方荒谬至极。美国分裂的今天,左右两派对对方的认知,跟当年的南北两派对对方的认知也差不多。
一定意义上,历史就是不停重复自己。History is both now and then, today and yester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