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女性半夜肚子疼,疼得很厉害,就给她妈妈打电话。她妈妈以前是做护士的,听女儿描述了症状和疼痛度后,觉得很像急性阑尾炎,就让女儿马上去急诊室。在急诊室一通机器检查后,确诊是子宫cysts,医生给了点止痛药,就让她自己另外找妇科医生治疗了。事后账单一万多,保险完全拒付,理由是腹痛不算紧急情况,她不该去ER. 问题是,当事人又不是医生,肚子痛得吃不消,有一定医务背景的人觉得可能是紧急情况,那时有多少人敢不去急诊?这种自我诊断听上去很危险。
后来拉锯了几次,医保公司仍然拒付。最后好像是捅到了媒体,医保公司让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