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rticles.latimes.com/1989-11-19/local/me-237_1_betty-broderick
这里说,$9000一个月赡养费是法官看过双方陈述之后的判决。这也要是近十一万一年了,税后。这女的开口要三万一个月,因为“她相信”男方挣十万一个月税前。折合一百二十万一年税前。按说她说的数字只会偏大,不会偏小,而且法官的判决也要比她的开口小多了。律师给法官的文件不大会是造假吧。所以我觉得这男的当时收入大概也就一百万刚出头。还有,这是89年的事情,距今二十七年。那时的货币不能用今天的来看。那男的当时一百二十万一年,到今天可能相当于两三百万了吧,所以其实真的是很不少了。那女的当时被判拿十一万一年,无论如何也值今天的二十五万一年,还是税后。相当于我们工薪族上班挣四五十万一年,只是她不用去上班。这之外也分割了财产,包括拿到付清了的房子的,房子难道不是我们平常人除了交税以外最大的开销么。估计她孩子的学费也是不用她付的吧。这些钱其实就是对付她日常吃喝玩乐的。反正我不知道这分割和抚养费是否让女的权益最大化了,但能生活得很不错事肯定的。让她气愤到杀人,这是对她自己不付责任,也对不起她自己的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