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她带孩子过来串门,闲聊中她出其不意地开始了这样一段对话:
凤:我知道他在这边有人
我:(很错愕地)你瞎猜的吧?
风:嗨,自己的男人一上床就知道了
我:那你打算怎么办?(本来还想替志打个掩护的,听她这么一说也就不费那劲儿了)
凤:怎么办?凉拌。我还想跟他过日子不是?我一闹不是正好把他往外推吗?
我:也是,那你心里怎么想的? 不觉得憋屈?
凤:憋屈也得受着。退一步说他一个人在这里孤苦伶仃的,有人替我照顾他,陪他,我应该感谢她才是。
我:你可真够豁达的。
凤:不豁达得有资本,我有自知之明
我:那你怎么能保证他的心回到你这里呢?
凤:(得意并略带狡诘地笑着)你以后结婚了就明白的。让男人回心转意啊,不难。
我:(来了精神)你用了移魂大法?
凤:(压低嗓子说)你知道我家为啥天天吃生蚝,炒蛤蜊? 那些都是壮阳的。我白天给他吃那些个,天天晚上缠着他要。每天累得他腰子疼,哪还有精力应付别的女人? (说完得意地笑了)
我:(下巴掉到地上掷地有声)啊?这你能坚持多久?
凤:那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拼命赚钱啊,打两份工,我现在赚的钱不比他的奖学金少了。你说一个男人有个女人陪他睡,给他生儿子,把他伺候得服贴儿的,还能挣钱,他还要图个啥?别跟我提啥爱情,它能值多少钱一斤?我还真他妈就不信了。
这时小光头在身边蹦蹦跳跳的,她一把拽他过来并顺手揪了一把鼻涕,眼看那一把鼻涕就要结结实实地甩到地毯上了,她犹豫了两秒钟,然后熟练地在牛仔裤了蹭了两下。我一下子没了继续聊下去的情绪。
志回到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家庭生活。他平时在实验室呆得很晚,周末开车带着老婆孩子去逛garage sale, 买菜,去公园。认真地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职责。他看老婆的眼神是带着些儿麻木的事务性的,完全没有看梅的那种温柔和怜惜。很难将他和那个夕阳中的浪漫背影联系起来,也很难相信短短几个月梅就从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真正让他开怀的是儿子,只有在和儿子的追逐中才能偶然听到他的爽朗笑声。
梅拿到了东部的PhD录取通知。我打电话过去恭喜她,她建议出去喝一杯。很明显地,她还在纠结中。拐弯抹角地想打听志的老婆,志的生活。我说放手吧,他再好也是别人的,你应该得到一份100%属于你的爱情。梅红了双眼,是啊,连出去散步都不敢让我牵着他的手;自从你搬过来,他不许我在他那里过夜,说怕影响不好;他说他真心爱我却无法给我承诺。。。说着趴在了桌子上,肩膀抽搐着。我站起身,走到对面轻轻地拍拍她,说这种不能见阳光,不被亲人朋友祝福的感情,不值得你留恋的。她抬起头,擦干眼泪,说其实你说的我都懂,否则我也不会申请外州的学校啊。只是有时候想想心理不平衡,怎么就输给个村妇了? 我说这场比赛还没开始你就输了,不管她是村妇还是超模。她说也是,我这输得够彻底的。那一学期她等final一考完还没到圣诞节就走了,看来为了离开这伤心地,她早就选择了春季入学。
圣诞节转眼就到了,凤告诉我志的教授要请他们吃饭,问我该穿什么去。我说美国的圣诞以红色绿色为主,但我不喜欢大红配大绿的,你穿个红色的毛衣或裙子就成。她请我帮她看会儿孩子她好去买衣服。凤走后不久,志满腹心思地回来,张口就问我知不知道梅走了,我说知道,他问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我说留了,她说你是个混蛋,爱她却不能给她承诺。他面作痛苦状:‘没错我就是一混蛋,两边都不落好’。这时凤拎着袋子回来了,兴奋地抖落着她买的东西:一件红毛衣,一条红裙子… so far so good… then 一双大红的丝袜,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志站起身,拿起那双丝袜就往外走,边走边无奈地摇头。
他们出门去做客的那天我注意到凤穿的是件黑色的毛衣配黑色的透明丝袜。。。
第二年凤怀孕年底生了个女儿,儿女双全让这个家看起了更加完美。她不用再做生蚝,炒蛤蜊了,取而代之的是凤对志的大声吆喝让隔壁的我都听得一清二楚。显然双方的力量悬殊对比在这一两年中发生了微妙但却是质的变化。这让我对凤不得不刮目相看。
志现在在纽约的一个州立大学做教授,凤开了家中国杂货店,志每周末得开车到纽约的中国城进货,日子过得挺红火的,当年的小光头都大学毕业了。梅在东部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毕业后在DC工作,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事业生活都很圆满。
最后的八卦:梅有次开会时和志不期而遇,她说志的头发已经花白,远看就像个遭老头子。‘你说,我当初是中了什么邪?’她问。 我说‘远离家人的读书生涯其实很苦,两颗寂寞的灵魂,在一起不过互相取暖而已。至于那个取暖的对象是不是对的人,已经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