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没觉得故事有什么不对。
年长之后,将心比心,对潘金莲就不免生出同情。。。当然谋杀丈夫或谋杀任何人都是不对的,但荡妇的关键罪行,也就是通奸,有那么不好理解吗?有那么罪大恶极要受到千古唾骂吗?
一个青春美女,不得已嫁了个侏儒,虽然那侏儒对她很好,但美女就该“遵守道德底线”,“对婚姻忠诚”?换了这坛子里豪气干云的几位巾帼英雌,当然可以做到!但若换作我这等俗人,就很挣扎了!我悄悄地想过,我觉得换了我多半也是喜欢高大俊朗的有为青年西门庆,而不太可能为了什么道德的“底线”而爱上卖烧饼的三寸丁古树皮武大郎。
婚姻这事啊,不好评断!莫说那侏儒老公不招人喜欢,即便不是侏儒,对不上眼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当然,我们可以说:对不上眼为什么要嫁?责任还是在你自己!但现实哪里是这么非黑即白的清楚呢?没有爱情而屈服于现实结婚的人多了去了,就算当初有爱情,渐渐磨完了也是常事。
我们还可以说:既然磨完了就该痛快离婚!搞什么婚外情!以我的脾气,也认为痛快离婚为上,但天下并非人人跟我一样的脾气,那肉肉唧唧、拿不起放不下的男男女女不在少数,社会、经济。。。种种因素,再添个孩子就更、更复杂!
我想,这婚姻的事么,还是各人自己好自为之吧。有人说我要给出轨分等级,还有人问我是否要给通奸女发大红花。。。我从来没想过那么复杂的事,我只是不去评断别人婚姻的因果而已。有人说即使不扔石头,“骂骂总可以吧”!我想了想,当然可以骂!即使扔石头也可以呀!但是我不扔石头,我也不骂。希望遇到难关的人都平安走过去,就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