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撞车的时候有一对白人夫妇走过来对我说,他们看到了事故发生过程,愿意为我们作证人。留下了他们的姓名电话。后来保险公司说对方也report了,说是我们闯红灯灯,我们提供的证人电话没有人接听。打了两天电话,证人方终于接电话了,但是改了证词,说没看到两车相撞的过程,只是他们从我们对面开过来,如果他们是绿灯,那么我们也应该是绿灯。并强调不会和保险公司的人谈话,如果作证只和警察说。我当时觉得非常诡异,为什么自愿来作证,最后又改证词呢?后经分析,在交换信息的时候,那个开欧洲名车的人看到了证人的电话,在背后做了手脚。
此时保险公司表态,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或证人,此案将以50/50责任结案。我被气的2天没睡好觉!!后来聪明的我呀突发奇想,第三天一大早跑到路口两侧的办公楼和保安人员进行了良好的交流,其中一家公司的一个security camera刚好拍到了整个车祸过程,可爱的保安部负责人听了我的故事义愤填膺,立刻给我刻了张盘。某人就着录像写了9页的report,保险公司的claim adjustor看过马上说我们应该是0%责任!!
通过此事我明白了很多很多。。。如遇车祸,如果人没有事,首先要交换保险信息,然后立刻在周围找目击证人。在加拿大,证人在这种没有人员伤害的交通事故中是非常重要的。找到证人最好让他们等警察来了,让警察和证人对话,这样警察会写事故报告,否则,警察什么都不会做。如果证人不能留下来等警察,最好让他们写下证词,这样就不好反悔了。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况,发现这场车祸里面我们遇到的人都是朝钱看的,违规的一方,拖车公司,保险公司,证人。。。
昨天傍晚在那条路的另一个路口被后面的车小追尾了一下,后保险杠上留下了后面车前车牌的痕迹。我估计我是被curse了,以后要离那条路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