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是我自己的例子,哈哈。它被岛八猛烈攻击过,将我骂个狗血淋头。
我妈妈,她当年为了将我们带离中国,我们家是家庭移民类别。轮到她移民的时候,毅然决然放弃了她在澳门镜湖医院的职业生涯,选择移民美国。
到了美国,语言不通,一切从头开始,餐馆洗碗工也撑着挺着干下去,因为她是申请人,申请我们移民,那时候她年约50。
到了退休年龄,62岁,一早已经是美国公民的老妈选择退休。享受社会福利,这个是她的权利,纳税人应得的权利。
因为工作年限不长(美国社会福利退休金的工作基数是30-35年,我记不准确),工作期间薪金不高,她的退休金甚至低于当年政府为贫困户设置的生活线,于是乎她自然而然就被归类为被低收入者发放对象,记得那时候月收入是 $1,100.
退休不久,她被确诊肺癌。我陪她去医院,第一次看病就被告知,去找社工,他们会帮你申请医疗救助,room 123.
我们去到123房,长话短说,果然,老妈马上得到了免费医疗保险待遇。
病来了,老妈坚持要搬出去自己住,“自己有个窝,不能死在自己女儿家”,她说。
Happy mother, happy family.
随她了。。。
其实她也不需要我的帮助,唐人街有个“华人服务社”。一天,她说她交了$20,服务社的人就将他们几个老头老太太带去一个老人屋填申请表,进入房屋轮候队列。不久之后,老妈就心愿达成啦,自己有了自己的窝。后来我才悟出来的,自己有自己的窝,它对老人来说很重要啊,怎么我当时没想过呢,老是阻止她搬出去,够笨!
以上两项的申请条件,当时的要求,银行存款低于$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