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跟一个同事聊天,讲到加州的屋价,我记得她家的房子离公司不太远,就随口说了一句,你家的房价也是水涨船高的了。
然后她说,嗯,我们离婚的时候不得不售屋了。
从来没有听过她离婚了,就是奇怪近些年来的圣诞节活动没有再见过她夫婿的踪迹。
这些天不少人因为名星的病逝,扯她的前夫。
我就想开去了,婚姻维持不下去,当事人都有责任。
对我来说,一个好离好合的破裂婚姻,或者说一个好的前夫,这个标准至少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能让孩子(们)在一个安全环境继续成长,比如,一个房子,它是家。
离婚,不得不出售房子的原因千千万万,摧毁自己亲生孩子的家,无论如何,它不是一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