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同事,国内一个表姐的孩子,要结婚,在上海买房子,跟她要500万人民币.
这个表姐是她妈妈的姐姐的女儿.
我说这关系也太远了点儿,而且年轻人在上海很不错的工作,自己贷款就是了,为什么和你要.
同事说:说好了是借,以后肯定还,不过没有利息,借银行的要付利息.
我说这叫什么呀这个,强烈建议说不.
同事扭不过她妈,因为是妈妈的姐姐的孙子结婚.妈妈和姐姐感情还不错,不能拒绝.最后就是一地鸡毛乱七八糟即损失了钱又彻底伤了感情.本来没有什么感情互不干扰,就此建立起了互相仇恨的感情.关键是同事自己给这个事情搞得自己家也烦恼得厉害.影响自己家庭关系,自己三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