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民主制度下的政府不能为民众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与管理,譬如,现在的川普政府,那就该反对它;同理,当一个所谓的独裁政府可以为其公民提高有效的社会的服务与治理,譬如,当下中国政府在新冠疫情中表现出的管理能力以及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的努力,那就没有必要因为西方媒体和政客把中国政府定义为“独裁”而仅仅为反对“独裁”而反对。
评估一个制度的好坏应该是看它能否即提供高效和良好的governess(良治*),而不是单单看这个制度的名称而反对,在下认为,这应该是有真正独立思考能力、不受媒体(东西/左右)洗脑的人最基本的判断标准。
当民主变成一种宗教,成为不可置疑的最高政治评判标准,- 且不说这人为评判标准一直是由欧美政客/媒体/专家根据本身利益来定义与裁决 -, 只看某某制度或者某某政府领导人是否是被西方定义为“民主”或“独裁”从而决定是否支持与反对,这种行为与极端宗教分子, 譬如,原教旨伊斯兰教徒、基督教教徒、印度教教徒,有啥区别???这不就是原教旨“民主教”信徒的无脑表现吗?
*governess(良治)是衡量政府的根本,这是邓小平的翻译张维为教授提出的概念,特此附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