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周NPR上听到一个专防。科罗拉多大学有个研究大麻的教授,她和老公都是那个研究所的主要研究人员,也是大麻项目的领导人。
几年前,她得了癌症。动手术后要用某种止痛药。作为这方面的研究人员,她知道美国滥用止痛药的情况,而且用完了病人其实并不舒服。她不想用。就给主治医生邮件,说她想用大麻。结果医生给她打电话(不敢回邮件)。告诉她虽然科州大麻合法,但是碍于联邦法在上,医生不能开大麻。但是如果她怎样怎样,医生不会问她。换言之,她自己可以走私大麻到医院在术后使用,只要不被护士发现。
她老公和妈妈帮她带了大麻过去。然后,护士惊讶于她的术后情况。等等等等。那个节目是关于她想根据她自己的经历,做大麻止痛方面的研究,但是碍于各种法律,一直做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