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人家问雨女你要一起去吗?我都说:no, I am busy。然后人家接着说要不要给你带一杯回来?我还说不要啦。谢谢。会不会她们心里都在想着家伙太没品味了。连星巴克都不喝。为了附庸风雅,以后,是不是得说。好的。帮我带一杯回来。哈哈
我前一阵子不是写过一篇嘛。我老公最喜欢去喝咖啡。但是现在已经不喝真正的咖啡。我俩现在都高血压。
星巴克呢,要是遛弯儿走累了,也去坐一会儿。但是,周末要找个理由出去的时候呢,还真不是星巴克。我们去的是Caffe Nero。没那么有名。是伦敦人开的。但是我们这里这两年不断增加。
我们去了N多次的星巴克和Caffe Nero。无论是咖啡的味道,还是店里环境。我们都觉得Caffe Nero更好。至于品味嘛,也没觉得。谈恋爱开始总要找个约会的地方吧。尤其是大冬天的。那只有星巴克那地方便宜呀。
要说喝的。我其实还是喜欢和粥。每次见到那个叫糯米粥的ID,都觉得很亲切呢。开个玩笑。
还有吃的。就是喜欢大白菜。炒着吃,炖着吃。怎么吃都好吃。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了。
我那几个女孩子真是喜欢辛巴克。买个重复使用的大杯子。上面厚厚的一层口红。哪里来的品味。我倒是学习了。猜想,星巴克一定曾经非常流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