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知道的英国的有关遗嘱的事,与大家分享。英美一个法系,也许美国的姐妹也可借鉴。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1,什么是属于你的财产
凡是你名下的,都是你的。
如果房产上是你和先生的合名,没有特别说明你占的百分比,那么一半就是你的。我认识一位family law 的女律师,40几岁时和刚刚离婚的会计师结婚。女律师是头婚,手里大把钱。男的刚离婚,几乎没有钱。结婚就要买房子,女的出了百分之九十的deposit, title deeds 上写明了女方占百分之九十,以后的按揭是不是也按这个比例,就不知道了。如果女的死了,房子卖了,百分之九十的钱属于女的财产。
关于合名的银行存款,死后是一人一半。但生前如何支配,就看你的选择了。可以双方随意支配,也可以设定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动钱。如果设定的是前者,我想一方死后,帐号里可能也没钱了。
2, 遗嘱就是说把属于你的财产,你想留给谁
法律规定,即使你什么都不想给子女和先生,你的动产的三分之一要给子女,三分之一要给先生。没有子女的,一半的动产要给先生。如果你在遗嘱中没有留够这个数,他们可以上法庭challenge the will. 为了少麻烦,最好留够。比如,你有合名的房产还有9万块钱,你想把这些都给慈善机构,但你最好写上,给子女3万,给先生3万,卖房后先生拿着他的份走人。你余下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
3, 如果没有遗嘱
则按顺序继承,先生,子女,血亲。
4,遗嘱执行人
指定谁,万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