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A与B都各有利弊,就否认A与B的区别,将它们混为一谈。这是诡辩术而已。
不必解释。凡事都是有利有弊,
本文内容已被 [ 军大衣 ] 在 2018-12-10 07:09:46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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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坚持我的想法,你有权不同意。但我不会同意我的想法是诡辩术。 -蓍草为yarrow- ♀ (0 bytes) () 12/10/2018 postreply 07: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