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领导在街上走路被条狗咬了后,突击学习了狂犬病,感觉是越看越可怕。但与唐MM不同的是,我们当天就找到了那条狗和主人,狗主人很配合,给我们看了疫苗证明,并给了狗的兽医的电话,并说,如果我们不放心的话,尽管去看医生,他们愿意支付该付的医药费,但能否考虑不要联系警察去关他们的狗。让我们感受到狗主人夫妇是爱狗,负责任的养狗人。但当我们找到那条狗之前,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了我小叔子当医生的女友(不过她的确不是急诊室医生)。她当时说是如果找不到狗,是要打针的。我们找到了狗,见到了狗主人,看见了疫苗证明,也就心宽了 。
对,美国近年来狂犬病历很少,但每年有将近四万人打这针的。可见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风险小到可以忽略。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个逻辑问题。如果病例少是因为受到伤害并找不到攻击动物的人大多数都积极打针了,那这个数据很难使用在同样高风险却选择不去打针的人。
我不是建议唐MM去打针,我不是医生,而且我觉得碰到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太低了。当年我查的时候,狂犬病疫苗要打好几针,还必须在特定的天数打,真是麻烦透顶。如果医生说不用打,那最好,就听医生的。我只是想说,不能光用美国病例少来说明问题,尤其是如果发病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别的遇到高风险的潜在病人都去打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