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班上一边干活儿一边瞎想, 想起最近自己净请这个吃饭请那个吃饭, 都是不搭嘎的人, 纯属多余。 痛定思痛, 我突然想: 生活里谁对我最重要呢? 当然是老万了。 有那闲工夫对别人好, 还不如对自家老公好点儿呢。
于是晚上下班老万来接我的时候, 我就拍着胸脯子跟他说: 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既然是号称请他吃饭, 那就得去他喜欢的饭馆喽。 我家老万喜欢吃牛扒。
我俩风驰电掣地往牛扒屋开, 我慢慢地就有点想改主意了。牛扒屋不便宜呀, 我试探着说: 甜心, 牛扒屋咱们下个星期可能要请人去的, 要不咱们今天不去这儿, 下个星期跟朋友一起去?
老万边开车边说: 去哪儿你决定, 快点说, 不去我可要换道了。
我想了想别的选择,总不好请他去中国饭馆吧(不是他的最爱)?一是想不起来还能去哪儿, 没办法只好说: 算了, 还是去吧。
于是我俩去了老万喜欢的牛扒屋。
吃的不错, 挺开心的。
吃完了, 维特把账单递到老万手里, 这个时候我又犹豫了。
我犹豫这么会儿的功夫, 老万把账单付了。
我俩谁也没说什么, 回家了。老公和老婆, 谁跟谁呀是不是?
可是我今天上班的时候又想了一天: 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地道呀?
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