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家已经争执过好几回了。
最初是因为我在香港政府网站上看见的,说香港是法国海外移民首选之地。当时我家那位就不同意了,说香港确实法国人很多,但很多人都是“路过的”,来工作生活几年,然后又会离开,所以不能叫做“移民”。
我于是就问他,那不少外国人到法国来读书,然后找工作,留在法国,这算不算移民?
他认为必须要有比较明确的安家落户的计划的,才算得上移民,比如申请法国国籍。
我说那要是在法国生活了5年,申请下法国国籍之后又回国的(我们就有这样的朋友),算不算移民。还有很多来住了一辈子,到老也没有入籍的,算不算移民。
他觉得如果申请长居的,也应该算移民。
于是我就问他,那么在香港申请了长居的法国人,算不算移民到了香港。
他就开始有点急了。说“移民”必须是要有具体的安顿生活,在另一地方过一辈子的计划,才能算是移民。
我就问,那假如我们在美国有一个offer,然后去美国。我们并没有计划在美国过一辈子,但是工作合同一续再续,最后在美国退休养老了,这还是不能算移民么?或者,在一个人不能确定他这一辈子在哪里过完之前,我们不能确认他是否是一个“移民”?
这个话题越来越难定位了。我就批评他说,移民这个概念对于发达国家的人来说,终究是带有历史含义。当初“移民”到美洲,叫“殖民”。殖民地时代结束后,第三世界的人到发达国家定居,叫“移民”。现在发达国家的人去亚洲,非洲生活,就不能叫“移民”,为什么呢?
后来因为小朋友的参与,这个话题就没能再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