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protocol是什么。我只是觉得,这两件事并排看,我更能理解Rice那件事里的警察。

是否违反protocol不是看符合不符合电影里的情景决定的。警局提供protocol,大陪审团决定是否够离谱到要起诉。我们外行也就是在庭外嚼嚼舌头,从个人角度看那么做是不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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