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上学开始我就一直喜欢跳舞,刚出国时很少有机会。那次是碰上一次华人组织的活动带舞会,就连拉带拽把LG拉下场跳了起来。跳一会后有点口渴,就让他去买水,自己休息。这个空档来位男士邀舞,彬彬有礼的,就答应了。也就三步四步的交际舞,根本就是社交礼仪。跳完后回到座位,看LG黑着个脸,就知道大事不好。“哼,就这一会就跟别人跳上了”然后就不理我。正尴尬时,那位男士又来邀请,这下彻底打翻醋缸。LG转身就走出舞场,我这赶紧追出去解释,一晚上这个哄啊,劝啊就不说了。反正那以后再没跳过舞,对了,学拉丁舞还是跟女朋友一起作伴,害别人以为我们是LESBIAN。
其实他上学也跳过一阵,按他们男生说法,跳舞是那时候的单身男生能“接触”女生的唯一机会。自己的女人让别人搂,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然他是属于比较保守的男人。
看蓝妹妹说跳舞就想起往事,不过现在观念不一样了未必是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