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更清楚8卦背景,考古了完整版,说明当时大家的意见还是帮到了楼主本人,

本文内容已被 [ greentealipton ] 在 2012-12-28 15:36:11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但是问题出在楼主婚后没好好重视这是这个协议的作用,以致于连起码的条例都没实施。

其实女主角缺乏对自己的正确认识,以为对方的爱情在主导这一切。如果一开始不放松,就不会导致后面经济上的麻烦。这个case里的女人

千万别清高到不把金钱放第一位,因为这本是个互利互惠的条约,要是你先把自己的应得权益放弃了,最后

鸡飞蛋打一场空就怪不得别人了。

 

初始版:

国女和洋男的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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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背景:

男方有一子一女,女方有一女,再婚.女方来美七年, 稍有姿色,身材姣好,四十二岁. 男方手术医生,五十一岁, 还算英俊,身材魁梧.

婚前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各自拥有婚前财产,男方拥有全部婚后收入但负责家庭所有开支,每月给女方$1000零花钱.在不影响尽主妇之责的前提下,女方可以上课深造或尝试小本经营,若有所得都归女方所有. 男方用婚前所得全款购房供全家人居住, 男方死后,女方可继续免费住到死但期间要负责房产税和房屋保养, 女方死后房产由男方子女收回. 男方买寿险女方是第一受益人.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须付给女方9万现金.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只带走自己名下的财产和存款.男方承诺资助女方孩子将来公立大学学费. 如果孩子成绩优秀,酌情资助上私校高中,大学私校会考虑,但目前暂不承诺. 男方明言所有名下财产死后都归自己子女. 女方名下的财产死后归自己女儿.

 

在大家讨论后,楼主和对方商量后的修正版

 

国女和洋男的婚前协议

 

 

来源: []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785次

感谢大家的见仁见智,女方选取了一部分实在的讨论跟男方提出了担心的问题,男方口头上补充了新的offer:

寿险由女方出面买,男方无法换受益人,但男方孩子列为第二收益人,保费算家庭开支由男方支付

十年后双方的财产都搁一块不分你我

十年内男方去世女方住到老死还给男方孩子

十年内男方提出离婚,给女方90K安家费

结婚后给女方20K作本钱尝试小生意

男方根据每月诊所效益酌情给女方1-5K,1K是担保的1K以上不能担保

女方原来有足够糊口但不丰厚的体力活收入,订婚后因为开始帮男方打理一份外州的生意就停了,因为两人的城市之间开车一小时,结婚的话迟早要辞掉。最近那个投资卖掉了,女方暂时闲着等新家落成

周一通知男方律师拟新稿,不过男方律师老出馊主意,不知"老医生"会不会变卦

 

 

所有跟帖: 

这个好玩。他们现在结婚多少年了? -.川晔- 给 .川晔 发送悄悄话 .川晔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37:49

如果真有协议,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38:01

对,其实对女方来说,有协议比没协议有利。 -.川晔- 给 .川晔 发送悄悄话 .川晔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39:07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她可以在男的不愿意分手的前提下,学习一些技能,争取成为男的得力助手 -greentealipton- 给 greentealipton 发送悄悄话 (61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1:09

这个男的够呛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2:03

1000块钱都赖帐,不好说。 -zhuzhuhamster- 给 zhuzhuhamster 发送悄悄话 zhuzhuhamste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3:30

肯定是女的不好意思提,男的能混就混过去了 -greentealipton- 给 greentealipto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8:29

觉着协议还合理啊,没有什么丧权辱国的。认为合不合理,这个因人而定了。 -DoraDora2008- 给 DoraDora2008 发送悄悄话 (282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38:40

说实话,当时她来这儿是问男方的这个offer够不够。 也没把她自己的条件和优势列出来。 -LoveSea- 给 LoveSea 发送悄悄话 (319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38:47

第一个协议很恐怖的,对方真的没把她当伴侣,而是找了个独家使用的女佣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2:01

没觉得有啥恐怖的。 一般人会认为是bonus。 -LoveSea- 给 LoveSe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4:47

晕,做为伴侣,婚后所得不共享,死后房子她都住不起,一毛钱的保障没有,bonus是啥????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102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0:11

俺与你讲不通, 因为立场不一样。 你赞同女人婚姻就是找一辈子饭碗。 -LoveSea- 给 LoveSe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3:26

呵呵,恰恰相反,怎么觉得你这么认为呢?我不是让她不要接受嘛?吃好自己赚的一碗饭,不受气比什么都强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05:31

蜜瓜你这是在拿你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不是所有女人精神追求都那么高的。 -DoraDora2008- 给 DoraDora2008 发送悄悄话 (504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07:53

她要找个4-5万的工薪,一切都能跟她共享的也不算太难吧?这个医生条件是好,但是不共享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47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09:46

这还是你的标准。在你看来,这样更好,问题是,在她看来,可能并不觉得更好,可能她觉得更差了。 -DoraDora2008- 给 DoraDora2008 发送悄悄话 (231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20:55

“那她还有砝码能拿到更高的offer吗?”是啊,我也是这个意思。或者她还能从其它男人那里,拿到更高的offer吗? -DoraDora2008- 给 DoraDora2008 发送悄悄话 (76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7:04

放弃不可以吗?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0:33

放弃了就要流落街头,无家可归,饿死了吗?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0:54

她要这样想,这样做,还会有今天么?所以我说她是琢磨着走捷径。可怜的是她女儿 -投行投行- 给 投行投行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3:27

她当然可以选择放弃,问题是她显然认为不放弃更能增加她的利益。 -DoraDora2008- 给 DoraDora2008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23:37

For couples who live together for nine years: -julie116- 给 julie116 发送悄悄话 julie116 的博客首页 (707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8:02

他们结婚才几个月,就闹成这样了。 据女方说她如果现在离婚,只能拿到两个月的赡养费。 -LoveSea- 给 LoveSea 发送悄悄话 (47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1:05

I mean the prenup is not a good deal. -julie116- 给 julie116 发送悄悄话 julie11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2:25

结婚几个月男人就出轨了,连承偌的1000都不付了?那离了得了,这种男人要来干嘛。 -.川晔- 给 .川晔 发送悄悄话 .川晔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53:18

看了前面的解释,补充意见:既然男的不肯离,有心改,那就趁机把协议再改改, -.川晔- 给 .川晔 发送悄悄话 .川晔 的博客首页 (65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01:04

先1千刀一个月,打一年的进账户再说 -汉代蜜瓜- 给 汉代蜜瓜 发送悄悄话 汉代蜜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6:10:47

还好啦,可以接受。 -Apple...- 给 Apple... 发送悄悄话 Appl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4:39

如果改成婚后创造的财产大家共有就更公平。 -.川晔- 给 .川晔 发送悄悄话 .川晔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8/2012 postreply 15: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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