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我到现在都没看明白这“切糕”是咋回事,谁碰了谁,谁陪了钱,网络上全都是插科打诨的,可没有一个说得明白的

来源: 五星红旗永不落 2012-12-05 15:22:4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93 bytes)

切糕,本事民间随处可见的大众产品。

因为是官方微博通报,只写了16万的价格,却未注明数量。与民间对切糕这一大众产品认知产生严重误差。

翻译成美国的语言,就是:

hot dog 是街头随处可见的廉价商品。

结果美国某地一车热狗撒了,获得十几K美刀的赔偿。因为传播的时候,未注明热狗的数量,导致受众认知热狗这一廉价大众商品=十几K美刀,所以挪揄和造句由此产生。

 

切糕事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

切糕因为涉及新疆少数民族,而中共对于少数民族向来有宽大等特殊政策。少数民族在汉族大城市犯罪基本都是特别对待,从轻处罚。同样的,比方说犯有同样的,轻微的罪行,汉族是行政拘留数天或者数十天的罪行,犯罪主体是少数民族,则是就地释放。

其背后是的逻辑是;

对于同工不同酬,同罪不同刑的不满。

 

更进一步讲,是

部分少数民族中极少数人,钻这样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漏洞,从事有组织犯罪活动,却因为政策法律法规的倾斜,未受惩罚或者所受惩罚极轻,引来部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的汉族严重不满。

 

更进一步讲,是对于社会不公的一种宣泄

 

更进一步讲,是对于一个存在了将近30年之久,以显得过时的政策:

"中共中央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 策,是《中 发〔1984〕第5号文两少一宽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 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 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 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罚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 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

 

更进一步将就是过去30年爆炸性膨胀的中国小资产阶级,或者按照西方的定义是所谓的'中产阶级'与专制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初具规模的规模的小资产阶级或者说是所谓的中产阶级对于专制政治体制所制定的不公平规则表达不满的一种行为。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都能写论文了

所有跟帖: 

就是说别惹新疆人?现在有那么严重吗?16万陪切糕? -zhuangqiushui- 给 zhuangqiushu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5:32:35

新疆人 是个敏感词,政府这么陪肯定有“猫腻”:) -樱木- 给 樱木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5:51:09

谁那么倒霉,谁赔的呀?真够敏感的,网上的全都语焉不详 -zhuangqiushui- 给 zhuangqiushu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5:56:57

我都不愿意看下去,堵的慌, -樱木- 给 樱木 发送悄悄话 (112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6:03:53

原来是这样,多谢,不过最近看到一个更赌的新闻 -zhuangqiushui- 给 zhuangqiushui 发送悄悄话 (243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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