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说的对。大家庭里,不先讲清楚,等到得罪了,就迟了。

本帖于 2012-03-27 15:33:0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万绿丛中 编辑

所有跟帖: 

财务上先别搅在一块,等昏了2-3年后看清了对方再放手不迟。 -Xingfujiaren- 给 Xingfujiaren 发送悄悄话 Xingfujiare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6/2012 postreply 20:20:26

同意 -zyxlady- 给 zyxlady 发送悄悄话 zyx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6/2012 postreply 20:28:50

谢谢提醒!我们认识已经两年了啊。交往一年了。他收入比我高,不过都是私有财产。 -绿树茵茵- 给 绿树茵茵 发送悄悄话 绿树茵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6/2012 postreply 2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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