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真是有点忙,白天忙工作,晚上忙社交,明显觉得电池不够用了。
我家大娃的“早恋”其实也没啥好说的。他现在17岁,谈个恋爱我觉得正当年,不算早恋。但是周围亲友都觉得赶上升学关键时间,就是早了。大家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不过大娃秉性随我,因此我也确实比较可以共情他。目前的小女友,漂亮伶俐,温柔大方,大体还是可以的。不合适的地方也很多,宗教信仰,家庭环境,学业计划,个人能力水平,所以大娃从一开始就很同意我的判断,这姑娘不是他的真命天女,他俩早晚都会grow apart。他之所以不分手,是因为两人都贪玩,有话讲(女孩子人际处事方面比较成熟),有个漂亮女朋友带出去很有面子等等。
在法国这种环境里,大娃的条件,如果不是这个女孩子,肯定会是另外一个,或者好几个,与其三天两头换女朋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女朋友,就算从精力时间上来考量,也未见得是坏事。谈女朋友当然是很费时间的,周末经常两人会黏在一起,因为俩总在他房间里,不知道有没有家长会天真地想也许他们有正经看书或者做功课,,,反正以我对大娃的了解,应该不会。如果平日他俩见不到面,打电话发消息也是一连几个钟头。此外,大娃还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他还保留很多时间给自己的密友,哥们姐们(比密友稍微远一点),各路认识的“朋友”(广义),他的时间,除了各种爬梯,每一周好几场泰拳训练,滑板,画画,还在学吉他,偶尔也像同龄小孩那样网上买买卖卖衣服鞋子,真是9成都用来玩了。我家领导当然是非常不满的,但是这个年龄的孩子也很难管,一切惩罚都只能起反作用。所以我经常顺势而为,苦口婆心地劝说领导,假如大娃没有谈女朋友,他恐怕只会把更多时间花在各路朋友身上,未必就会增加读书的时间。好在我家相当固执的领导,在我反复洗脑之下,已经接受了这个命运。
大娃曾跟我说,他觉得大好青春不能浪费,所以该潇洒就得潇洒,不然很快就垂垂老矣,玩也玩不动了。当时我就怼他,你有没有想过,等青春过去之后,你突然发现今天你做的这一切,才是真正浪费了青春。他当时看着我一愣,居然无法反驳。他眼睛中的那一闪,我知道他听进去了。今天晚饭之后我去附近一个替代空间看当代艺术的临展,问他要不要陪我一道。到了地方他很喜欢那种废弃工业厂房的气氛,还有各种衣香鬓影的时尚年轻人。他觉得很酷,拍了不少照片,而且跃跃欲试也想参与一下。我说,你看,玩呢可以玩一辈子,你妈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可以这样玩,但是你人生打底子最关键的几年,过去了那可就是错过了,玩么可以再等一等。他说,明白了。
至于恋爱这个事,我不会去给他搞破坏,通常热恋的自然寿命也就是一年半左右,之前看到对方的种种好,这个时间会变成种种不顺眼。我已经是做好了他们分手的准备。这个阶段,我倒是更愿意教他一点跟女孩子相处的艺术。能与对方建立长期稳定关系,在如今这个社会也算是一种能力。只不过,任何分手都不会不痛,爱得越久,分得越痛,这一关早晚都要趟一趟的,不如早一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