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能拿钱搞定的事都不是事,但也有人总结归纳:如果非常富有,婚恋就不是事,什么差异,背景,脾气………迎刃而解。
人们经常倡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又提醒: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教诲他人:兔子不吃窝边草;自己却感慨:近水楼台先得月。哈哈!
中年大妈其实完全不必自惭形秽,感叹进入中年,年龄外貌失去优势。查尔斯王子第二妻子,从公众的审美视角评判,怎么和戴安娜王妃相比?婚恋的公理还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
其实维系婚恋的基本原则就是不-作不-死,换位思考,穷也好,富也罢,谁愿意找一个爱作的呀,那种要经受的历炼,肯定不如出家当和尚淡定,轻松。
再次验证:精-神-病是折磨自己,神-经-病是誓死要把别人逼成精-神-病的趋势。
瞎侃胡逗,请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