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或者需要的东西,自己买了享用、享受了,不就达到目的了嘛

来源: longhair 2022-08-17 08:14: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29 bytes)
回答: 赞!存在即合理处。OrangeBread2022-08-17 08:09:52

对方(或者其他人)可以跟(甚至陪)你一起享用、享受,不是一个plus吗?哪用不痛快。

所有跟帖: 

就是,喜欢了就不在乎了,合得来都好商量,一个出钱,一个出力,日子可以过得好好的。 -OrangeBread- 给 OrangeBread 发送悄悄话 OrangeBread 的博客首页 (47 bytes) () 08/17/2022 postreply 08:18:43

其实大件点东西,如果按自己的意愿买了,都是在自己名下、自己可以做主,也不用怕对方是算计了吧 -longhair- 给 longhair 发送悄悄话 longhair 的博客首页 (92 bytes) () 08/17/2022 postreply 08:28:31

你比较西化的思维方式,以个体,自己为主。 -OrangeBread- 给 OrangeBread 发送悄悄话 OrangeBread 的博客首页 (86 bytes) () 08/17/2022 postreply 08: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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