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最恶劣的是刘不即时报警,对警察隐瞒。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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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话 - 网络的“事实”,最好别作为做判断的基础。
-davidhu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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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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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什么时候缉拿到凶手,是事实。为什么这样,是推论,不能叫“事实”。她的证词,如果有原版或者警方正式公布,那也叫“事实”。
-davidhu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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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7: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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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案发,11月7日警察以威胁刘鑫为罪名逮捕凶犯。算不算许多天我不知道。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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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7: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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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等开庭再说吧。要逮捕人,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先以肯定能得到审批令的罪名抓住人,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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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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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警察可以请进去审问,如果没有证据,多少小时内必须放出去的。而且这时间都挺短的,这种审问也不算逮捕。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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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8: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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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说刘的行为都是正确的。为什么拖了四天才抓人,我不知道。但看到警察报告前,我不会一股脑儿都怪在刘鑫头上。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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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0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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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看看案发到确定凶手之前各种报道就可以判断出刘鑫撒谎了,她把自己撇得很干净,是江妈妈第一个说凶手可能是刘的前男友。
-路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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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1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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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确定凶手的。但警察既然四天内就把人都抓到了,想来凶手是很快确定的。
-vest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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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7 postreply
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