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最恶劣的是刘不即时报警,对警察隐瞒。

来源: XiaoL 2017-11-18 05:59:0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还是那话 - 网络的“事实”,最好别作为做判断的基础。 -davidhu1999- 给 davidhu1999 发送悄悄话 davidhu1999 的博客首页 (64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6:17:50

警方什么时候缉拿到凶手,是事实。为什么这样,是推论,不能叫“事实”。她的证词,如果有原版或者警方正式公布,那也叫“事实”。 -davidhu1999- 给 davidhu1999 发送悄悄话 davidhu1999 的博客首页 (105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7:41:49

11月3日案发,11月7日警察以威胁刘鑫为罪名逮捕凶犯。算不算许多天我不知道。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371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7:57:20

这还是等开庭再说吧。要逮捕人,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先以肯定能得到审批令的罪名抓住人,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23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8:14:38

不是的。警察可以请进去审问,如果没有证据,多少小时内必须放出去的。而且这时间都挺短的,这种审问也不算逮捕。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8:18:19

没人说刘的行为都是正确的。为什么拖了四天才抓人,我不知道。但看到警察报告前,我不会一股脑儿都怪在刘鑫头上。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577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9:01:42

你如果看看案发到确定凶手之前各种报道就可以判断出刘鑫撒谎了,她把自己撇得很干净,是江妈妈第一个说凶手可能是刘的前男友。 -路过路人- 给 路过路人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4:27:33

我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确定凶手的。但警察既然四天内就把人都抓到了,想来凶手是很快确定的。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11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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