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没有仔细读过机票合同,不过坚信航空公司有这个权力把购票旅客赶下飞机,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如果先礼后兵不行,适当武力也是应该的,因为飞行器是是非之地,其安全高度敏感。
假如没有这个至高无上的优先权保证,他们每天的生意会十分艰难。这次要运送四个机组人员救场,就被这个华裔医生死磕搅局,生意鸡飞蛋打!如果这个超级权利没写在小字里,俺建议乘这个事件把它加进去。现在还大闹天宫想把人家的生意搞垮,都不知啥人可以那么牛。
航空公司愿意花八百一千买自愿离开座位,这个只是行规,搞好关系的高姿态;对狮子大开口的完全可以拒绝。话说完了,你们砸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