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点牵强了吧。 公司刚开起来的时候大家齐心协力, 先把公司做起来, 主要职权分清就可以了。

来源: 老流氓 2016-04-25 14:28:3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333 bytes)

现在公司一点点做大, 规章制度也是逐步完善的, 不可能一步到位的吧。

 

合伙人之间是相互非常了解, 由于女生不是一个行业的, 隔行如隔山, 平时对她也不太了解, 其他股东有担心。 

 

所有跟帖: 

他们现在改也来得及啊。这又不是这一个股东的问题,所有股东将来股票转让继承什么的都有这问题。 -vest2005- 给 vest2005 发送悄悄话 vest2005 的博客首页 (214 bytes) () 04/25/2016 postreply 14: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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