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同事,丈夫是老外,妻子是华人。
生育第一个孩子后,妻子患病(breast cancer)。
做治疗前冷冻了卵子。
后来想再要个孩子,自己的身体不适合受刺激。
请了劳工的表姐代孕成功,现在这个孩子有5岁了。
我了解的是,加拿大没有合法的(顾客和客户那种的)代孕business。
因为加拿大不认可把代孕作为商业行为。
但是亲属之间甚至朋友,出于亲情友情代孕,是可以的。
不是商业行为。
关键是在自己的亲朋好友中能够找到代孕的人,年龄,身心,人品,和需要帮助的人的感情。
可以给钱,但是不是商业行为的给钱。是个人交情和感激式的。
不知道最近几年是否法律有变动,允许商业性代孕?
没留神这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