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女的实在是底气不足,除了唧唧歪歪,好像对这男的感情上和信心上都不到位。那还结哪门子婚。
从纯粹技术上来说,这婚前协议说的都是万一离婚或男方先走了后怎么样。但关键是结了婚后这房地产还是男方一人的吧,多半还是什么partnership或者trust名下的东东。男的去提点贷款出来自己花销掉或转赠子女还不是易如反掌。这女的如果感情不到的话,为了图这点财产,铁定不是这男的对手。还有,怎么是以谁提出离婚为划分的。很痛苦的婚姻,双方为了钱屏住不离婚,有意义吗?婚前协议本身无可厚非,但这协议有点那啥。
要我说,这女的如果真想和这男的结婚,那就改一下,如果离婚,女方至少分到N(半米?一米?)现钞大洋,如果男方过错或提出离婚,财产拿一半。这不是面子问题,是现实问题。心不要太黑,过得下去最好,过不下去至少不比原来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