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情况下离婚协议天经地义,

来源: vest2005 2015-11-16 21:10:3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066 bytes)

但这女的实在是底气不足,除了唧唧歪歪,好像对这男的感情上和信心上都不到位。那还结哪门子婚。

从纯粹技术上来说,这婚前协议说的都是万一离婚或男方先走了后怎么样。但关键是结了婚后这房地产还是男方一人的吧,多半还是什么partnership或者trust名下的东东。男的去提点贷款出来自己花销掉或转赠子女还不是易如反掌。这女的如果感情不到的话,为了图这点财产,铁定不是这男的对手。还有,怎么是以谁提出离婚为划分的。很痛苦的婚姻,双方为了钱屏住不离婚,有意义吗?婚前协议本身无可厚非,但这协议有点那啥。

要我说,这女的如果真想和这男的结婚,那就改一下,如果离婚,女方至少分到N(半米?一米?)现钞大洋,如果男方过错或提出离婚,财产拿一半。这不是面子问题,是现实问题。心不要太黑,过得下去最好,过不下去至少不比原来更糟。

所有跟帖: 

说得很好。 -gzlady- 给 gzlady 发送悄悄话 gzlad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6/2015 postreply 21:37:03

这个协议,就是用来表态的,不是真用来执行的。有点类似婚礼上的誓言。需要个I DO:) -禾口- 给 禾口 发送悄悄话 禾口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7/2015 postreply 0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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