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老话说的门当户对也是蛮有道理的。

来源: longhair 2015-11-16 19:41: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325 bytes)

我上面的回复不是针对妹妹说的,就是一general speaking.

其实,初婚大家都没孩的时候,情况差不过的确没签啥的必要。不过,如果是二婚,带孩,尤其双方都带孩,即使状况差不过,我还是倾向要签好协议先,避免将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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