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觉得丢份,那可以去找一个“你”可以开口要求对方签协议的人哈。

本文内容已被 [ longhair ] 在 2015-11-16 19:35:15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那不就很有面子了? :)

不过,哪种情况,日子会过得更好一点,大约跟最初是“丢份”了,还“有面子”了没啥关系吧。 如果只能物质方面考虑,估计“丢份”的那个很可能还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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