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因we大小象妹妹目前的纠结有感而问的。
我看下面一个贴里小象妹妹说,她想要孩子,他也想要。如果这样,这个最受女人生理年龄影响的问题就解决了。有孩子之后,两人婚没婚,对孩子要尽的义务责任是一样的,这个是由法律保障的。甚至两个大人之间,因为有共同的孩子,法律上也就是事实婚姻状况。在绝大数省/州,应该在权力义务上都跟结婚没两样。如此一样,那婚不婚,到底区别在哪呢?
如果没区别,那不肯婚的干吗要不肯呢?逼婚的干吗要逼呢?
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可能是心理上的,或者说是感觉上、意义上的。那么两人如果要沟通,可能得从这点出发来谈。不过,这可能反倒是双方不好不容易说服对方的,因为没有切实客观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