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在加拿大也是这样.你要告知对方你要录音.但做笔录同样有效.谈话完毕后你写一份会议笔录,发给与会所有人员.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来源: julie116 2010-08-12 18:00:2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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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加拿大有一个负责难民资格审批的官员被判 -紫玉兰紫丁香- 给 紫玉兰紫丁香 发送悄悄话 紫玉兰紫丁香 的博客首页 (104 bytes) () 08/12/2010 postreply 1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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