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和轻蔑不过如此。同理,对于一个女人最大的侮辱和轻蔑也不过如此。
离婚就那么难吗,比去那么彻底地践踏曾经共同生活过的另一半的尊严还难?我不理解。
我真的无意于站在道德至高点上评判别人 - 我本人其实非常的自由派,不是传统卫道士。但是,对于这样的事情如何去解决,真的取决于当事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目标。
比如我,是追求纯粹地真实地活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一定的能力可以做出某些决定并承担其后果,因此我是属于那种快意恩仇的个性,不喜欢不明不白的状态,觉得那样真的非常对不起自己的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