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般西方为何很不看好long distance relationship。尤其我告诉老公我有好多中国朋友,第一代来奋斗的,夫妻不得不忍受长时间分居,有的甚至不得不把孩子送回国,他就简直不能理解。
他说美国夫妻,要是有一个月没有性生活,都可以提出分居和离婚了,至少很多local法律都是这么解读的。
当年我说要回国三个礼拜,他说我对他好残忍。我还不明白,心想能马上见到妈妈了,能吃到好多好吃的,还乐的不行。结果后来我的学生签证被check,把老公给急的,还打电话到美国移民局去问,直接上来就说:“为什么我未婚妻要背景调查?“
我还没急,他到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