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很运气,劳工在我的事先约定下,同居还没有到一年,就求婚了.
不过我自己的小算盘也清楚,如果真的住的越来越不开心,到了时候就不等,我自己搬出去.即可以跟他保持普通朋友的关系,也可以尝试date其他人.因为我也知道自己刚工作,还很不稳定,不想太内耗,赔了工作,又折了劳工.
一个project 只能一件件做.
我是想的清楚.我在move in 之前,和劳工谈了也有一年半.可是由于长距离,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的在一起生活过.
当时是不见面,想的要死,见了面不到一个星期就吵架.所以对我来说,同居未尝不可.可以看看彼此的性格真的是否仍容下对方的缺点.
我们住在一起头半年还是在磨合,后来吵的越来越少,感情真的原来越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