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儿童中,有一半的案例都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给送人的。
中国过去的习俗,有孩子自己不想要,就是找个中间人,私下联系想要孩子但自己不能生育的人家,这样私下里就把孩子的养育转交给养父母了。
按说,这么多年,国内其实也应该有比较完善的送养领养的制度了,但看刘学州小朋友的故事,才发现还没有深入到实践。还是过去那种。
你说得对,他父母虽然对他不是合格的父母,但当年把孩子送走了,也是送走了责任和义务。如果不是社会压力,估计也不会愿意再见到这个小孩。(虽然对孩子本人来说,也是挺悲哀的).
BTW,我后来又看到一篇他去世后的报道,其实养他的姥姥和舅舅舅妈对他还是挺好的。这孩子是个敏感的人,花了太多的心思构筑了对生身父母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