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欧裔的被称作whites,即是白色人种。白色人种/whites,除了欧裔,还包括阿拉伯裔,波斯人,白拉丁裔,犹太人,甚至南亚裔(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裔等)。
我老公主要是英国血统和犹太人血统的混血。我单独看他妈妈,和他爸爸,看不出他们肤色有明显的不同,都是白色的。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红脖子的老巢欧洲皮肤癌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这个我还没想过。有趣。
我说的白色人种里面的欧裔,与非白色人种的混血,其归属问题,你说的是,归非白色人种,这是为什么?是谁规定的?
在生物学意义上,混血肯定是要如实全面地反映不同人种的来源,不能抹杀一种而突出另一种。
在姓氏上,我觉得更诚实更全面的说法,是应该同时写明父姓和母姓的,虽然顺序上必须一个在前,另一个在后。
任菲的婚生女儿大大方方的用母姓,姓孟,让我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