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逛街,想买一双旅游鞋。
在男鞋处,帮儿拿了一双,然后逛到女鞋处,试了好几双,没喜欢的。
又回到男鞋处,据然找到一双8。5 号的男耐克鞋,真皮还秀气。我一脚进去好舒服。
但是,我女鞋号是9-9。5。
不管了,收了。到家交给老公去包在圣诞树下吧,算他给我的圣诞礼物。老公美滋滋的感谢我,又少了他圣诞礼物头痛一件事。
然后,想起在1999 年时,我买过一条男式牛仔裤。款式很好,被赞好多次。最后,那条裤子据然被我穿破了。伟大吧!
我自思自己:算不算偶尔跳出盒子做怪事的怪物?
你们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