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英国殖民地后,美国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军队解散了,因为打仗而欠下的外债都没还。。
据说那时候,从费城到波士顿要走至少两星期才能到。各州人民都愿意自顾自,更不想再给自己找一个够不着的皇上。
但是,有些人看到和欧洲的商机,有些人看到未开发的西部,(虽然只是弗吉尼亚州西部的那些领土),才力主要成立联邦。。。还差点没搞成,也有着很多的妥协。。比如废奴制就根本免谈。。。力主建立联邦的那几个人,都知道如果华盛顿不首肯,也是没戏的。。
如果当年没有这些现在称为founding father的人的努力,没有搞出宪法和bill of rights,美洲这块土地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一个统一的国家。。
一个联邦共和国好还是一个分割成很多小国的美洲好,我当然说联邦共和国好了。后知后觉嘛,我就这点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