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知识产权的概念无论咋说,都是说如果要求付产权费,甚至转载要注明,都说不方便,不公平。这种观点持有人不少。
其次,对于美国技术禁运这点,我见过不少人的观点就是我们这边咋做,美国咋知道?管的着吗?既然我买了,就是我的。end user是谁,跟美国嘛关系。
我们这个行业多少都会有些敏感产品。外企跟国企的区别就是:如果是伊朗的生意,外企一定要等到确定确定再确定的时候,才会试探性地跟伊朗做;而当情况不明朗时,宁愿假设禁运仍有效,而不去触及雷区。
而国内的很多公司就很不在意。
我想,说到底,还是一个“忽悠”。国内很多人觉得该忽悠的时候就忽悠。但是,国外的则是既然签了约,人家明示有禁运国家,就老实地守约。
契约精神确实是本质的区别。
从这个角度说,我只能说中兴太中国化,高层领导不具备国际业务的管理指导能力。这种现象也不少见。不久前就被一大国企的老总会前2小时临时取消总裁会议过。如此这般,有什么商业诚信?所以一般的对话都是不可能。
现在有些老总误把野蛮粗鲁没有诚信当成是民族自尊,当成是自我强大的象征。从这点上,我真替国企悲哀,难怪某些老白那么不待见。很多名声都是自己赚来的,不能怪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