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广姐的家事帖子让我又想起俺家的事儿……
俺家是妥妥捐税前的10%给教堂,我虽有异议但考虑到老公家里是虔诚基督教徒也算是能接受了,而且圣诞节回公婆家偶尔会跟他们去教堂,看到教堂那个阵势,明白管理和运营是要花钱的。
但是我们家领导并不去他捐钱的教堂,他捐钱的目的是作为基金宣扬基督精神。而我的理解是教堂是个组织,如果我们家每周都去或偶尔去的话捐钱还可以理解,我们都不用那个服务,为啥要捐钱给他们呢?
而对于在自己能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捐钱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我是很愿意的,我自己也曾捐钱给四川地震、印尼孤儿院、台湾慈济等.....
我在想,我能不能说服领导把捐给教堂的钱捐给其他慈善机构?比如我家老收到一个什么儿童医院的请捐信,我觉得捐钱给孩子治病比维护教堂的运转更有意义。
大家有啥主意帮我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