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按你的定义,也是“三次”吧?(在日本一找,回国后二找,之后上网发布信息三找)问题是,这每一找,做的可不只“打一个电话”吧?

来源: davidhu1999 2017-11-13 13:09: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6 bytes)

此外这次曝光,我没说与江母有关系啊。

能不能发文前稍微注意点,别就这么一小段话,就好几个地方偏离事实?

所有跟帖: 

我的定义,是按找的目的 -alohamora- 给 alohamora 发送悄悄话 (319 bytes) () 11/13/2017 postreply 13:22:37

这样的定义与我们谈的“骚扰”问题毫无关系。你要不要按“找的人”来定义?那就只一次了。一般人谈骚扰的时候,不看这些“定义”下的次数 -davidhu1999- 给 davidhu1999 发送悄悄话 davidhu1999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3/2017 postreply 13:26:03

你爱说啥说啥。。。。 -alohamora- 给 alohamor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3/2017 postreply 13: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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