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如果不是为钱而娶或者嫁,签了挺好的,当然prenup要定得合情合理

来源: 甜齿 2016-04-25 13:30:2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42 bytes)

如果双方收入悬殊,婚后要AA制,那收入低的一方肯定无法负担高水准的开销,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取个折中的开销低的一方还是消费不起。

比如收入低的一方年薪10万,高的一方年薪百万,按折衷年薪55万来开销,低的一方还是消费不起,是不是?那就散伙吧。

如果高的一方说拿出税后的20万与收入低的一方一起过日子,其余的部分留作私有财产,这个条件日子还是可以过得下去的,那就看收入低的一方是否愿意了。收入低的一方也可以说不接受这个条件,宁愿找个年薪10万或者15万但是不签婚前协议的人嫁,那是完全可以的。收入低的一方如果觉得与对方脾气生活都挺合得来,也可以接受这个条件。

好一点的婚前协议是婚前的财产归各自,婚后的收入归双方,这个在我看来非常合情合理,凭什么人家一生的收入要与你评分呢?如果离婚就分一半?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但是很多收入悬殊的婚前协议连这个都做不到,而是像我上面举的那样的例子,有些人也同意了。

所以我觉得关键不是是否签婚前协议,关键是要看婚前协议怎么定的,定的条件是否能过自己心里的砍儿。章子怡不肯接受婚前协议,所以她走了。

所有跟帖: 

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平分是法律规定的,根本不需要协议。 -沙之瓶- 给 沙之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5/2016 postreply 13:34:23

你说的也对,但是如果婚后有混合账目,就比较难了。 -甜齿- 给 甜齿 发送悄悄话 甜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6 postreply 13: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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