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条已经偏离客观范畴了,不能算,要删掉。这样的话,前五条就全是从外部衡量为标准。
刚才太忙。脑子不清楚,现在又想了一下,还是应该回归苗五条。
所有跟帖:
• 这是对的, -gzlady- ♀ (0 bytes) () 10/09/2015 postreply 12:08:35
• 最后两条应该划入一个新范畴:表达与感觉的关系。这个范畴也可以列出好几条来。这里就不表了。 -苗盼盼- ♂ (0 bytes) () 10/09/2015 postreply 12:09:16
• 这样你还得出个客观对照细则,比如怎么算漂亮的,怎么算有钱的,怎么算作的。否则也很难从外部判断。 -禾口- ♀ (152 bytes) () 10/09/2015 postreply 12:13:44
• 从众。以大多数人的标准为准。 -苗盼盼- ♂ (0 bytes) () 10/09/2015 postreply 1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