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受这两天的讨论启发。不过军大衣给我下了军令,要翻页。所以我就换话题了。哈哈。
如果有人问,可不可以杀人?多数人一定会回答,不可以。(多数人是桃子的提议,呵呵。)
但是一想不对啊,我们有把刀,或枪,不是很容杀人的么。所以从技术角度,能力的角度,大多数人是可以杀人的。这个时候,可不可以杀人就变成了应不应该杀人了。
那么我们应不应该杀人?大多数人的反应是杀人多残忍,我们不应该杀人。这个不道德,不合法,杀了人自己可能要被判死刑。对了死刑也是杀人。但是和合法的,应该的。还有正当防卫杀人的情况。这样经过法律,道德等判断,这么兜了一圈我们有回到了原来的问题。
我们可不可以杀人?我们能不能杀人?。
当一个事有明显的,明确的标准在那里时,我们比较容易用可不可以来考虑问题,而当没有明显的标准,需要当事人进行利益衡量时,我们比较容易用应不应该来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