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对婚姻都不满意都不快乐的,离了是上策,没什么故事好讲的。

来源: 田野之际 2021-10-28 18:09:1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685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田野之际 ] 在 2021-10-28 18:16:27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还有就是一方觉得还可以还凑合谁家不都是这么过日子,而另一方早已经心如死水万丈深渊。这种离婚大战就有戏看了。先提出离婚的,不管有三儿没三儿都属于不受待见的群体,难以翻身。经济上精神上哪哪儿都得不到支持。弄不好出人命,被离婚的永远都被认为是受害者。要我说,长城不是一天建成的,都有责任,双方各五十大板。都是成年人,起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买单,不管在婚姻状态与否,都一样。如果“因为你离开了我,所以我不快乐” - 不怪别人只怪自己。

朵拉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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