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不讨论人的整体评价。我只讨论具体事情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不见”不合情,因为没有足够考虑江母的心情。
合理,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正常选择之一(当然,见,也合理),而没有任何特别的,非人情因素(这个在“合情”问题中以及讨论过)要求她必须选择见面。
合法。这个不需讨论。
我说了,不讨论人的整体评价。我只讨论具体事情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不见”不合情,因为没有足够考虑江母的心情。
合理,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正常选择之一(当然,见,也合理),而没有任何特别的,非人情因素(这个在“合情”问题中以及讨论过)要求她必须选择见面。
合法。这个不需讨论。
• 就凭你这句话,我觉得没什么可以讨论下去的了 ,因为显然你的道理和我的道理完全不同。 -路过路人- ♀ (371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09:05:47
• 我说的“道理”已经刨除了“人情”的因素,因为已经单独讨论过人情的因素了。 -davidhu1999- ♂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0:00:57
• 谢谢你的理解 -路过路人- ♀ (0 bytes) () 11/18/2017 postreply 13:59:10